- 索 引 号: FJ00114-0626-2025-00022
- 文号: 闽人社办〔2025〕21号
- 发布机构: 澳门新葡京app
- 生成日期: 2025-02-20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根据《澳门新葡京app 关于印发<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4─2029年)>的通知》(闽政〔2025〕1号)精神,结合我省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我们梳理了涉及人社领域工作任务,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分工方案。现将《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划(2024─2029年)>人社领域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掌握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厅工作专班将按照规划部署和每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适时进行工作调度,共同推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澳门新葡京app 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4─2029年)》人社领域分工方案
一、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发展目标
指标分类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3年 |
2027年 |
2029年 |
年均增长 [累计] |
市场化水平 |
本地区新增取证技能人才数 |
万人 |
18 |
21 |
22 |
3.4% |
法治化水平 |
欠薪线索按时办结率 |
% |
95 |
96 |
97 |
[2] |
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局,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任务
(一)营造公开透明法治环境。
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闽执法”平台“综合查一次”的对接融合。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开发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关系处、劳动保障监察局,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1.加快推动两岸共同市场建设。深化台胞在闽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改革,将在闽台胞纳入大陆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台湾居民网上身份信息认证方式,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责任单位:就业处、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信息中心牵头,社保经办机构配合,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扩大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范围,建设全省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统一平台。
专项任务:多部门联合合作,将大陆优质培训资源送进台湾,让台湾青年在岛内即可参加培训和考证,创造两岸技能人才交流机会。以“福建省(平潭)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中心”为枢纽,加快打造“一中心+多窗口”服务网络。整合各地对台资源,统筹负责对台职业技能工作,向台胞提供考试、采认换证、就业创业全链条服务。开发线上业务平台,汇集更新大陆相关人才政策、就业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方便台胞查阅了解大陆相关人力资源情况。持续推进闽台职业资格互通互认,对符合直接采认条件的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直接对应大陆相应职业资格或职称,按其证书许可范围在福建开展业务。
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开发处、就业处、就业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信息中心配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各设区市人社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1.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完善“五级十五同”标准,全面推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事”。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开展智能办、免申办、承诺办、跨域办等“一网好办”改革探索,持续提升集成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深度和广度。优化升级全省“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平台。梳理“一件事”标准化目录,规范事项构成和办理标准。加大信息化技术应用,开展“数据最多采一次”“数据最多报一次”改革,推动数据“一次采集、多次复用”。全面推行“无证明省份”建设,全面清理无法定设立依据的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协调、服务优化、扫码亮证等方式实现证明材料免提交。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审改办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动“好差评”制度落实,规范审批过程文书样式,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行窗口无否决权、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度,全面实行综合窗口全覆盖,充分发挥“办不成事”窗口功能。着力转变服务理念,开展“厅局长或处长坐诊接诉”“局长走流程”活动,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查找并破解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分别牵头,厅审改办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活力迸发的科技创新环境
1.健全人才引育留用机制。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多渠道引才聚才,以顶尖科学家推荐、重点用人单位提名、已落地人才引荐等方式,引进一批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创新转化等方面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省级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体系和机制,探索授权重点用人单位自主认定。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开发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家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引才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扬优成势的产业发展环境。
专项行动:公共数据赋能支撑行动。完善公共数据基础库和主题库,持续建设完善“一人一档”“一企一档”、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加快优化完善医疗健康、经济运行监测、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信用体系、卫星应用、金融发展、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主题库,打造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牵头,社保经办机构配合,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公平获取的要素环境
1.加强各类要素保障。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建成10个职业训练院、20个职业技能提升实训基地、30个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强化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机制,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聘),灵活组织专业化、精准化、小型化、定制化招聘会,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拓展就业新空间。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形成“以增长促就业、以就业稳增长”的良性互动。
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就业处、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中心,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包容和谐的社会环境。
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社会保障体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城乡居民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逐步实行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统一参保登记,探索推动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全面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建设规范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推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系列指引指南,推动实现“一站式”“一揽子”权益保障服务有效覆盖,不断提升保障水平。重点监管防范“刷单”“长工变短工”等不公平、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
责任单位:就业处、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劳动关系处、社保经办机构,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营造尊重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家评先评优和申报省级高层次人才,落实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健康保障、出入境和居留便利等相关待遇。
责任单位:表彰与任免处、专家处、引才中心,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监测督导机制。健全经营主体满意度调查体系,开展面向企业的营商环境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调查问卷填报的准确性;完善监测指标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指标设置科学性,扩大数据直接抓取的覆盖面,提升抓取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度。强化监测预警分析功能,及时提醒相关地市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开展共同提升行动,针对各地工作薄弱项开展点对点指导帮扶,督促整改提升,促进区域间营商环境平衡发展。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宣传推介引导。结合营商环境改革重点,突出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企业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对经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强互学互鉴,推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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